江西同和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50噸瑞巴派特、400噸加巴噴丁擴建項目環境影響網絡第一次公示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建設單位應當在確定了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后7個工作日內,向公眾公告,接受公眾對建設項目有關情況的問訊,為此,現將項目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項目建設基本內容
項目名稱:江西同和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年產150噸瑞巴派特、400噸加巴噴丁擴建項目
建設單位:江西同和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建設性質:擴建
建設地點:江西省奉新縣工業園區
建設內容及規模:項目總投資2800元,充分利用原有配套設施及二期預留用地,新建廠房等年產150噸瑞巴派特、400噸加巴噴丁擴建項目,項目建成投產后年銷售可達收入2.12億元,新增利稅1370萬元。
二、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名稱:江西同和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聯系人:孟經理 電話:13870582235
三、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機構名稱: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
聯系人:陶俊華 電話:18970884143
四、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內容
⑴工作程序:
建設單位委托→項目產業政策符合性分析→項目現場踏勘及有關資料收集→確定評價等級和評價范圍→編制評價大綱→環境調查、監測、工程分析和公眾參與→環境影響評價→環境和生態保護對策分析→編寫環評報告書(送審本)→技術審查報告書(專家評審)→報告書修改報批(報批本)
⑵主要工作內容:
①通過調查和監測,了解評價區內的環境質量現狀,全面收集現有環境資料,依據項目可研報告,對產品生產進行工程分析。通過工程分析,掌握項目的污染源排放情況及其特征,計算項目污染物排放源強及可能對周圍環境影響的程度和范圍。
②依據《環評導則》確定的影響預測模式進行環境影響預測;根據對項目的工程分析和預測評價結果,論證本工程的工藝方案和所采取的環保措施的可行性,提出進一步控制污染,減緩和消除不利影響的對策措施;
③在環境影響預測的基礎上,分析本項目生產工藝、擬采取的環保措施、選址和擬建廠區平面布置的合理性,為本項目的建設提供可行的環保依據和建議。
五、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根據國家《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通過公眾參與了解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支持率,了解公眾對本項目建設在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意見和建議,并在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中對公眾的意見作出采納或不采納的說明。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建設單位將采取發放《公眾參與調查表》的方式,征詢項目所在區域公眾的意見,公眾也可以按本公告提供的聯系方式向下述單位或部門提出
⑴直接向建設單位即江西同和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提出;
⑵向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即廣州市環境保護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提出;
⑶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即奉新縣環境保護局反映
江西同和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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